购买商住楼可以享受个税减免吗?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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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局长杨杰通过12345热线接听群众来电,并对掌上春城征集到的网友提问进行了现场回复,针对网友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咨询渠道等问题,杨杰均进行了详细解答。
网友:个体户算是小微企业吗?能够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杨杰: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而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利企业,具体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根据国家现行较新税收政策文件规定,个体户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和财产行为税方面的税收优惠。具体是:
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优惠方面,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如果达到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可以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目前继续执行)。
资源税和财产行为税优惠方面,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11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网友:除了办税服务厅,市民还能通过哪些渠道进行纳税咨询?
杨杰:一是税务机关将定期举办纳税人学堂,您可以关注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学堂,通过纳税人学堂学习、了解相关涉税知识。
二是您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和关注昆明税务服务号,我们将定期推送较新的税收政策和热点问题。昆明税务服务号中还设置了微税学堂模块,您也可以通过微税学堂,在线学习网上办税的流程和操作。
三是您可以拨打主管税务局对外公开电话、办税服务厅电话或者全省统一的12366热线电话进行涉税咨询。昆明市各县区办税服务厅的地址电话可以通过关注微信“昆明税务服务号”查询获得。
四是部分县区税务局上线了精准推送平台或短信平台。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该平台向您推送涉税政策和资讯,您也可以与之进行反馈互动。
网友:购买了商住楼并且还在缴纳贷款,可以在填报个人所得税时享受减免吗?
杨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因此,只有购买了首套住房发生的贷款,才能在填报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如果您购买的商住楼能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使用的贷款为首套住房贷款,二是房产证上注明的房产性质是住宅,您就可以享受扣除优惠。(掌上春城 记者杨梦奇)
来源:掌上春城
责编:向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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