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等六部门:防范“假影视基地真地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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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据国家电影局官网披露,国家电影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先后投资建设了一批影视基地,对于影视行业提高创作生产水平、完善工业体系、壮大产业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在影视基地建设发展中也出现了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借机搞房地产开发的情况。《意见》的发布旨在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影视基地是指采取市场化、企业化方式建设运营,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以人工实景、摄影棚等为主要内容,拥有音视频编辑机房、器材装置库等设施设备,为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提供拍摄、制作等专业化服务的园区。
《意见》提到,要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影视基地要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影视产业发展水平和比较优势,严格科学论证,统筹研究影视基地项目的数量规模和选址布局。在影视基地周边,合理规划酒店、餐饮、交通等服务设施建设,控制与影视基地无关的住宅、办公楼等项目。在影视基地内部,配套商业设施应主要用于服务影视拍摄制作相关人员。
《意见》表示,严控影视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营主体在基地周边捆绑开发建设住宅、办公楼等房地产项目,不得通过调整规划为影视基地项目配套房地产开发用地。对拟新增立项的影视基地项目要严格把关,防范“假影视基地真地产”现象。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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