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后之前买房的人不愿意了 如何解决?

焦点银川 2019-11-08 09: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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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跌后,之前买房的人不愿意了,靠着人多闹事,有道理吗? 房价上涨的时候,从来没有购房者去找开发商补差价,而房价一旦下降,立马又是拉横幅又是打砸售楼处,这种毫无契约精神的活动一再上演,不由得让友邦笑掉大牙。 世事无特别,既然此类事件一再发生,又没有客观公正的处理办法,一味的为了和谐而对闹事者忍让退

房价下跌后,之前买房的人不愿意了,靠着人多闹事,有道理吗?

房价上涨的时候,从来没有购房者去找开发商补差价,而房价一旦下降,立马又是拉横幅又是打砸售楼处,这种毫无契约精神的活动一再上演,不由得让友邦笑掉大牙。

世事无特别,既然此类事件一再发生,又没有客观公正的处理办法,一味的为了和谐而对闹事者忍让退让显然是不合适的。有些开发商为了口碑和信誉,想继续赚钱,选择了做出让步息事宁人,也有购房人无理取闹,入住一两年了还索要赔偿,颇有些无耻无赖。

既然此类事件多次发生,未来想必还会发生的更多,毕竟房地产黄金时代结束,未来十年将是下降的周期。那么,建立相对客观的规则,从法律层面做出解读,是防患于未然的少有思路。不管怎么说,法律首先要承认合同的有效性,尊重市场经济,尊重商品价格有涨有跌的市场规律。

房子作为不动产,交易额巨大,相当多的家庭掏空六个钱包才能凑齐首付,买了房几个月就突然降价几十万元,确实让人心理上难以承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既然选择了高位接盘,那么就应该承担降价的风险,当年48元买了中石油的股民可没有一个闹事的。

关于规则,不妨从如下角度考虑:

1、首先禁止期房销售,全部是现房,避免过长的销售周期带来的价格波动;

2、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交房之日,如果开发商下调售价,房地产商有义务退回部分差价,或者允许客户全额退款但是扣除一定比例的定金;

3、已经入住的业主,或者已经收房的业主,房价下降,一概不赔偿;

房子拿到手后降价,跟还没拿到手就降价有很大的不同,按照上述规则,开发商调整价格可以选择在前面的房子交房后,这样也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设,避免延期交房。

实际上,到售楼处闹事的往往是炒房客,看到房子降价了被套牢,自然希望通过闹事减少损失。当然如果所有人都接受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观念之后,也就没那么多人会关注房价的涨跌了。房价下降周期已经到来,真正的刚需应该选择持币观望,而不是高位接盘后看到房价下降再去闹事。

来源:财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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