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城镇:国开行拟转让公司三成股权,万达等三家有意接手

向日葵的向往 2021-04-21 09: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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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01278.HK)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知,截至4月20日,共有3家意向受让方向国开国际控股提交了申请材料,并缴纳了缔约保证金,分别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乐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在此之前,中国新城镇曾

4月20日,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01278.HK)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知,截至4月20日,共有3家意向受让方向国开国际控股提交了申请材料,并缴纳了缔约保证金,分别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乐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在此之前,中国新城镇曾于今年3月17日发布公告称,持有中国新城镇约53.48亿股股份(持股占比54.98%)的国开国际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29.17亿股的股份(转让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9.99%。公开征集转让的公开征集期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4月19日。

彼时,公告显示,股份转让的价格将以每股不低于人民币约0.408元的等值港币进行交易。按前述较低价计算,转让29.17亿股股份较低价格为11.9亿元。

此次,中国新城镇披露的三家意向受让方背后仅一家为民企。

工商资料显示,乐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由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有;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则由无锡市人民政府100%持有。

中国新城镇公告指出,国开国际控股将尽快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并在获得国开国际控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确定最终受让方,与其签署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正式协议。

公告显示,若经综合评审和国有资产审批程序没有产生最终受让方,则国开国际控股可重新公开征集受让方或终止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

年报显示,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内地新城镇开发商,自2002年开始从事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投资运营及一级土地开发业务。

其控股股东在此前多番变更。中国新城镇原为上置集团的附属公司,不过,2012年上置集团向其母公司上置控股出售中国新城镇全部股权,并由上置控股成为中国新城镇较大控股股东。

中国新城镇和国开国际控股的缘分始于2013年。2013年10月,中国新城镇与国开国际控股、上置控股订立股份认购协议,国开国际控股共计认购53.48亿股股份,并于2014年一季度交割完成,由此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国开国际控股成为中国新城镇较大股东。

按照中国新城镇于今年2月28日发布的公告,2020年其实现营业收入4.75亿元,同比减少22.6%;期内归属股东净亏损2.5亿元。

截至2020年末,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2019年末增加5.85亿元至8.55亿元人民币;资本负债比率为18.3%,与2019年12月31日的34.8%相比有所减少。

截至4月20日收盘,中国新城镇报0.174港元/股,涨幅1.7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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