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非法占用房屋 司法拍卖后法院强制腾退

焦点银川 2019-08-15 08: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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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对外负有2000余万元债务,由于其一直未履行到期债务,4名债权人凭生效法律文书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日(8月14日),北京市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将孙某名下已被司法拍卖的房屋予以强制腾退。涉案房屋由孙某的一名债权人张某用于出租。

孙某对外负有2000余万元债务,由于其一直未履行到期债务,4名债权人凭生效法律文书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日(8月14日),北京市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将孙某名下已被司法拍卖的房屋予以强制腾退。涉案房屋由孙某的一名债权人张某用于出租。

                                                                                                  执行法官清点物品。朝阳法院供图

据介绍,朝阳法院受理上述债权人执行申请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并依法传唤了被执行人,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但孙某一直未出庭,也未履行还款义务。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平台,法院查询到孙某名下有一套位于朝阳区兴隆家园139平方米的房屋,执行法官依法完成了司法拍卖。欧阳女士于今年年初通过网络竞拍依法购得该房屋,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整个执行期间,无任何人通过法定程序就拍卖行为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或主张其他权益。

经了解,该房屋一直由对孙某持有普通债权的张某实际控制,在对房屋没有任何处分权利的前提下,其通过中介机构擅自将涉案房屋让与他人居住,并收取“租金”。张某在得知房屋拍卖款依法需要向设有抵押权的其他债权人优先发放,且没有余款可让他参与分配后,虽经法院说服教育,但其仍拒绝腾退房屋。由于张某非法占用、出租执行标的物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且其在执行程序中怠于通过法定程序主张权利,故法院决定强制腾退房屋。

北京市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强制进入房屋后,发现房屋内部被中介机构私自隔离成数间小房,每间房屋内均有案外人的物品,呈现违法群租状态。

法院工作人员逐一清点物品,详细登记造册后,搬家公司将物品拉到指定的腾退地点。在强制腾退过程中,数名租户陆续到场,在法官释法析理后,均配合法院进行了物品搬离。历经6小时的执行工作,法院将腾空的房屋向欧阳女士进行了交接。后续,法院将向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发放本次房屋拍卖款。

法官提示:

1、债权人需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自作主张通过非法占用、出租等私力救济途径所获取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如妨害法院执行还可能受到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

2、出借大额款项时,出借人一定要提前了解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尽可能让借款人提供不动产等担保物或者有还款能力的保证人。并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就进行担保的不动产设立抵押权等他项权益,以此减轻受偿风险,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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